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进一步规范南昌县紧密型医共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组织工作,精准解答各潜在投标人所提答疑诉求,补齐招标文件内容短板、优化招标条款细则,维护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秩序。结合本项目实际采购需求及投标人集中问询问题,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共同研究审议,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澄清、补充及更正。本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截至答疑申请截止时间,我方已收悉多家潜在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各分包提出的问询。经统一汇总、研究研判,现将相关疑问及答复公示如下,本文件未涉及的招标文件条款,均按原文件内容执行:
所属分包:01包(SPD),招标编号:HSH2026ZG045-01
投标人疑问:本包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业绩评审项要求提供近三年智慧药品SPD项目、医用耗材精细化管理、智慧物流服务相关用户案例,请问该项业绩仅认可投标人自有业绩,还是同步接受SPD软硬件制造商业绩?
澄清答复:对原评分条款内容予以修订,修订后内容如下:“提供近三年智慧药品SPD项目、医用耗材精细化管理、智慧物流服务相关项目的用户案例,每提供1份有效案例得1分,单项最高得分7分,业绩认定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评审佐证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加盖公章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投标人自有业绩、项目配套软硬件制造商业绩,均予以认可)。”
所属分包:02包(药品),招标编号:HSH2026ZG045-02
投标人疑问1:02包为药品采购相关内容,投标人参与投标是否必须同时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澄清答复:优化本包投标人资格准入条款,删除无关资质要求。原资格条款:在中国境内注册,取得合法经营资质(需持有《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且资质在有效期内);修订后条款:“在中国境内注册,取得合法经营资质(需持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疑问2:02包评审办法中“网上配送权限”要求提供“投标人在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上联合体议价采购系统南昌地区药品配送确认条目全部清单截图”,因系统完整条目清单数量庞大,共计数几千甚至上万条数据,若对全部条目逐一截图附入投标文件,工程量巨大以及会使投标文件增加几百页篇幅。系统页面左下角可显示条目总数量、右下角可展示总页码,数据总量可通过上述两处数值佐证。申请调整为仅取清单首页与末页页面作为佐证材料,用以证明条目整体数量。
澄清答复:优化上述评审要求,调整为:投标人在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上联合体议价采购系统南昌地区药品配送确认条目数据量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5分。评审依据:投标人为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审核认定的具有“网上配送资格经营企业”并取得相对应区域配送权限。截图需体现出配送确认条目数据的总数量。
所属分包:03包(耗材、检验试剂),招标编号:HSH2026ZG045-03
投标人疑问:本包技术要求1.4.18条款中区域检验均质化数智方案,是否需要投标人实质性配套提供对应软件系统?
澄清答复:区域检验均质化数智方案为本包项目实质性交付内容,投标人必须配套提供完整的区域医学检验中心检验数据平台;该平台需支持与医院HIS系统、LIS系统双向对接,实现电子申请单生成、样本标签打印、物流状态实时查询等全部既定功能。同时投标人需配备专属技术工程师,保障2小时内响应并处置平台各类信息故障,未响应本项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1. 本澄清文件隶属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体系,对全体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力;
2. 本文件约定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冲突或不一致时,以本澄清说明文件为准;本文件未作出调整、澄清的原有条款,继续沿用原招标文件规定;
3. 各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阶段,需全面响应原招标文件及本次澄清文件全部商务、技术、资格要求,未同步响应澄清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直接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本澄清文件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由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查阅。
项目名称:南昌县文投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县东新街道东祥路昌南文化中心
联系人:王由之
联系电话:18174008278
机构名称:江西合胜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北大道968号绿地外滩城19#商业、办公楼406室
对接人:姜梅、聂亮、范丹萍、龚梅
联系电话:0791-83978376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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